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政办规发〔2023〕9号)等有关规定,现就中卫市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共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才67名,其中,卫生系统招聘63名、其他行业招聘4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等详见《中卫市2023年下半年卫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卫市2023年下半年其他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2)。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不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面向全国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硕士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25日以后出生);博士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82年9月25日以后出生)。
(二)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年龄、专业(技能)及身体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5.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的;
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7.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8.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9.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10.现役军人;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
招聘博士研究生的岗位采取面试的方式招聘;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层次人员的岗位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招聘。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公告发布
通过宁夏高层次人才工作网(https://gccfw.hrss.nx.gov.cn/nxgccrc/)、宁夏公共招聘网(http://www.nxjob.cn/)、中卫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nxzw.gov.cn/)及相关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广泛发布招聘公告,并将中卫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nxzw.gov.cn/)设定为本次招聘工作相关公告通知发布的指定网站。请应聘者及时关注了解有关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可通过《岗位计划一览表》中公布的用人单位联系电话及邮箱与招聘单位联系,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将本人签字的报名表(word版和pdf版)、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人员提供)及相关资格证书电子扫描件发送至单位电子邮箱(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发送),并打电话确认招聘单位是否收到报名材料。其中,应聘人员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其他证书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属宁夏回族自治区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涂改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信息不实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将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2.报名时间:2023年10月7日(星期六)9:00至10月13日(星期五)18:00,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单位应在应聘者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特殊情况,经领导小组研究后于3个工作日内予以反馈)。应聘者应在提交完整报名信息1个工作日后,电话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日最后一天报名的应在当日及时查询)。应聘者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且未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的视为放弃。如应聘者在报名日最后一天提交报名信息,因不符合该岗位报考的资格条件,资格初审单位做审核“未通过”处理的,在报名结束后,应聘者将不得再申请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工作按隶属关系由各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