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山西省公务员局决定开展2023年度省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公开遴选职位分为两类,一类面向全省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另一类专门面向全省符合条件的选调生。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全省市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乡科级正职及以下领导职务或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
2.全省市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乡科级正职及以下领导职务或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工作人员(聘用制工作人员除外)。
中央、省级机关设在我省市级及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报考者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以后出生)。
4.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市级及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6.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除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的公开遴选职位外,报考其他职位均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没有规定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7.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山西省考录的选调生符合上述资格条件,在录用单位服务期满3年的,可报考选调生专门职位,也可报考其他职位。
报名资格或职位要求的条件,除有明确要求外,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8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市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参加此次公开遴选。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具体遴选人数及职位资格条件设置等情况详见《山西省2023年度省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山西组工网(http://www.sxdygbjy.gov.cn/)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西人事考试专栏(http://rst.shanxi.gov.cn/rsks/)
报考者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各遴选部门联系。
专业要求是根据教育部颁布的高校专业目录设置,对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列在目录中的(包括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型研究生专业以及取得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等),由负责资格审查部门进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