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监督下实施。在报考同一岗位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满分各为100分,以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合成考生最后综合成绩
八、体检
1、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1:1比例进入体检环节。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不超过两次)。
2、体检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九、考察
1、体检结束后由长沙市信访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2、如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不超过2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公示、聘用与合同签订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名单将在长沙市信访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3、在签订劳动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长沙市信访局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劳动用工备案登记。
十一、其他
1、咨询电话:长沙市信访局:0731-88667663
2、监督电话:
长沙市纪委监委驻市政法委纪检监察组:0731-88667722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1-84907930
附件:
长沙市信访局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