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人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369号)等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坚持对岗招聘、宁缺毋滥。
二、招聘计划
单位 | 招聘人数 | 招聘岗位 | 岗位代码 | 学科专业 | 学历学位 | 其它要求 |
管理部门 | 10名 | 管理人员 | 3000399 | 专业不限 | 研究生(硕士),2023年7月1日前取得研究生(硕士)学历学位 | 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普通本科高校从事2年及以上专职管理工作经历(截止日为2023年7月31日) |
三、招聘待遇
入安徽省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学校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心健康,符合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合格标准;
5.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
6.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7.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或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应聘者登录安庆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aqnu.zp.kooci.net),认真详实填写简历报名表并上传应聘材料电子版(合并成一个PDF),报名时间截止到2023年7月5日。
应聘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
(2)本科、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工作经历证明(聘用合同、协议或其他相关佐证材料,需学校组织人事部门认证盖章,附联系人、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
(二)资格初审
1.学校将组织专人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将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公布在人事处官网,未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不再逐一回复。
2.经资格初审,如招考岗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该招聘岗位的招聘计划数则作相应核减或取消。
(三)现场资格复审
所有通过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必须由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提交附件《安庆师范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复审表》,同时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2寸正面照片2张)。
1.现场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7月7日(星期五)上午9:00-下午15:00
2.现场资格复审地点
(详见人事处网站招聘栏通知,请持续关注)
3.资格审查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在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本科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往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本科、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