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引进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0〕65号)等规定,现就市应急管理局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2023年中卫市应急管理局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要求、简介等详见《中卫市应急管理局事业单位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专业和学科详见《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三、应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2月20日后出生);
6.符合《中卫市应急管理局事业单位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各招聘岗位要求及相关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7.报名截止日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
8.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已招聘的特岗教师;公告发布之日后辞职、辞退、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的区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10.现役军人;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应聘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原则上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如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超过30人(含30人),则增加笔试环节。面试人员名单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宁夏公共招聘网(http://www.nxjob.cn/)、宁夏高层次人才工作网(https://gccfw.hrss.nx.gov.cn/nxgccrc/)、宁夏人事考试中心(https://www.nxpta.com/index.html)和中卫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nxzw.gov.cn/)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通过《中卫市应急管理局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中公布的用人单位联系电话及邮箱与招聘单位联系,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将本人签字的报名表、电子照片、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包括本科、研究生阶段)、学信网上的学历认证报告、户口本、身份证等报名所需材料扫描件等发送至单位电子邮箱zwsyjglj@126.com(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发送)。
2.报名时间
2月20日8:30至2月27日18:00,报名时间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3.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报名,要对网络报名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中卫市应急管理局根据实际情况,在报名结束后汇总报名人员信息,会同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准确把握审查标准,统一审查尺度,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随时取消招聘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由中卫市应急管理局在中卫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