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1年阜阳师范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招聘。
(二)择优聘用。
(三)宁缺毋滥。
二、组织机构
招聘工作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聘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工作。招聘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三、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为8人,详见《阜阳师范大学2021年第二批人事代理招聘计划》(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我校公布的招聘计划中的学历(硕士研究生)和专业要求,本科阶段和研究生阶段均学历学位双证齐全;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6.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8.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情形的人员,不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请登录阜阳师范大学招聘系统(http://210.45.32.146/),在线注册报名,应聘岗位须与学校发布的招聘计划保持一致,注册完毕之后请点击提交按钮,确认已经报名成功。应聘人员须在招聘系统中投递资格复审材料清单中的所需材料的电子版,电子版材料统一命名为:2021年第二批人事代理招聘+姓名+应聘学院+应聘岗位。在线报名材料的接收、初审由各用人单位负责。
报名开始及截止时间:2021年5月31日-2021年6月23日下午5:30之前(以系统生成时间为准)。
六、资格审核
(一)单位初审。
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24日上午10:00之前。
2.学校审核前,用人单位按照阜阳师范大学2021年第二次人事代理招聘计划等要求,通过招聘管理平台完成简历审核工作,明确单位审核意见,尤其是学历专业条件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并于2021年6月24日上午12:00前报送本单位《2021年第二批人事代理招聘人员资格审核一览表》
各用人单位收到简历后,会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应聘人员在提交报名材料后及时查看报名审核结果,如有疑问,请电话联系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及电话:详见招聘计划)。
初审合格后,对符合岗位需求的人员,各用人单位通知其来校参加由学校组织的现场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当场提供的材料清单,详见《阜阳师范大学2021年第二批人事代理招聘资格审核材料清单》(附件2)。
3.比例要求:用人单位资格初审确认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其中,进人计划中标记★的岗位可以按照不低于1:2的比例,对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
(二)学校复审。
1.时间:2021年6月26日。
2.应聘者须按时间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到西湖校区体育馆1楼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填写承诺书。应聘者应按清单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当场返回,复印件学校留存。其中尚未毕业的应聘者须提供在读证明及就业推荐表;海外学习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在职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供现供职单位(或人力资源部门)的同意报名函。资格审核必须是应聘者本人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复审通过后,发放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