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报名流程要求报名,考生的报名账号,只限考生本人使用,严禁将用户名、用户密码泄露或者转借给他人。如有违反,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4.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专业目录请参照《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详见附件2)、《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详见附件3),须严格按照岗位要求的专业和代码进行专业确定。
5.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可按规定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6.岗位、学历等资格条件咨询人:吴老师、岳老师
咨询联系方式:0994-2323509(上午10:30至13:00,下午16:30至18:30)
7.若在报名过程中需要技术支持,可拨打报名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400-032-8530(工作时间:每日10:00-20:00)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昌吉学院人事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基本条件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审查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两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者聘用资格。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或未提交完整资格审查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资格审查结果在昌吉学院官方网站进行公布。
(三)考试及考核方式
1.管理岗位(T2101-T2114岗位)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试工三个环节,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试工成绩占30%。
(1)笔试环节主要考核考生的职业能力、判断推理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
笔试卷面满分100分,采用线上笔试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及相关要求在昌吉学院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达不到规定入闱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入闱面试人员;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入闱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及面试安排等相关情况将于笔试结束后在昌吉学院官方网站公布。
(2)面试环节主要考核考生计划组织能力、创新应变能力、决策能力、业务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举止仪表及人际沟通能力等。
面试成绩当场宣布,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试工环节。
面试成绩、岗位排名、入闱试工环节人员名单及试工安排等相关情况将于面试结束后在昌吉学院官方网站公布。
(3)试工环节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技能水平、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及人际沟通等能力。
试工时间为7个工作日左右,试工期间发放餐食补助。
试工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试工结束后,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结果公布在昌吉学院官方网站。考生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2.专业技术岗位(T2115-T2168岗位)
考核分为试讲与结构化面试两个环节,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试讲成绩占6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40%。
试讲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试讲)成绩当场宣布,结构化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可进入体检环节。考生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考核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结果公布在昌吉学院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