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昌吉学院位于新疆天山北坡经济带中心—美丽的昌吉市,有着60多年的办学历史。其前身是成立于1959年的昌吉师范学校,1985年升格为昌吉师范专科学校,2001年5月经国家教育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昌吉学院。
学院现有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101亩。全日制在校生25065人,其中本科生18789人、专科生6178人,研究生98人。学院设有中文系、中语系、经济管理系、外语系、数学系、计算机工程系、物理系、化学与应用化学系、体育系、音乐系、美术系、初等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航空学院等15个二级教学单位,共76个本、专科专业(其中40个本科专业,36个专科专业),专业覆盖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艺术学八个学科门类。2013年开始招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018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有材料与化工(材料方向、化工方向)、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两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学院现有数学与应用数学、小学教育、材料物理、能源与动力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云计算)六个自治区一流专业,数学分析、高等代数两个自治区一流课程;材料科学与工程自治区重点学科,能源与动力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云计算)和网络与新媒体三个自治区重点专业,已逐步形成了专业设置比较合理,多学科共同发展的办学格局。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昌吉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同职级待遇工作人员147人,其中机关教辅单位管理岗招聘22人,教学系(院)专业技术岗招聘125人。招聘岗位信息详见《昌吉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同职级待遇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核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应聘者必须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五)身心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指1990年4月28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5年4月28日(含)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指1980年4月28日(含)以后出生;
(七)高考为民考民的考生普通话水平测试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或MHK四级乙等及以上等次;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须的其他条件和要求,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详见附件1);
(九)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除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届生指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内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外,高校在读博士、硕士及本年度已考取国家统招博士、硕士的人员;
2.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3.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5.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六、信息发布平台
在昌吉学院官方网站(http://cjc.edu.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发布信息期限为2021年4月28日至2021年5月13日。
七、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