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公告

2021-04-15 10:27:29阅读:0地区:广西电脑版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和方式:面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面试通过“试讲+专业答辩”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开展。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经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开考或因报考人员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核程序,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如出现末位成绩相同则同时进入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考核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2021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毕业时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内容分为五个部分,总分值为100分,达到60分为合格。

  1.思想政治考核(1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思想政治现实表现情况;

  2.道德品质考核(10分):主要对应聘者职业道德、事业心、工作责任感、组织纪律和团结协作等方面进行考核;

  3.业务能力考核(35分):主要考核应聘者对高校教育教学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专业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等;

  4.工作实绩考核(35分):主要考核应聘者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

  5.廉政纪律考核(1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遵守廉洁从教有关规定情况。

  (五)体检

  凡列入考核对象的均需参加体检。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核对象自理。

  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的,可根据岗位需求情况,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并按照前款要求对递补人员进行考核和体检。在符合考核资格的人选中如出现递补考核人选成绩相同,则同时进入考核程序。

  (六)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考核、体检结果,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在钦州人才网和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过考核、体检合格和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备案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六、享受待遇

  (一)使用高等学校非实名人员控制数招聘的人员,由学校与使用控制数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办理入编手续,名单需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在有空编的情况下,使用控制数的人员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

  (二)符合钦州市人才引进政策并签订5年以上全职服务协议的新引进人才,除享受学校工资福利待遇外,还可享受钦州市引进人才的生活补贴、免租金入住人才公寓等政策待遇。生活补贴标准如下:正高级职称获得者、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且有副高级职称者、出站博士后30万元(税后,分5年发放,下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获得者25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高级技师15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不含独立学院)和海外知名高校(世界排名前500,参照上海交通大学《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和泰晤士报《全球顶尖大学排行榜》排名)获得学士学位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技师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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