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公告

2021-04-15 10:27:29阅读:0地区:广西电脑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将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度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位于钦州市钦南区西环南路89号,在原钦州学院西校区的基础上建设,地处钦州市主城区,交通便利,环境优美,教育文化厚重。是钦州市人民政府管理的专科层次的公办高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业务接受自治区教育厅指导。学校于2020年9月正式招生办学,规划至2024年,办学规模达到全日制在校生10000人。秉持现代教育理念,学校立足北部湾经济区,面向广西,辐射全国,培养专业基础知识扎实、专业技能突出、具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学前教育、早期教育、小学教育等方面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逐步建成学科优势明显、办学特色鲜明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成为广西重要的幼儿教师教育基地、幼儿教育研究和信息交流中心。

  二、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岗位均为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岗位。招聘岗位共20个,招聘专任教师和教辅人员共62人。具体岗位要求见《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度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14日至2003年4月14日期间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的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的年龄可以放宽到45周岁,曾任高校相关专业带头人的年龄可以放宽到50周岁。

  (二)报考人员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

  2.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且职称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相对应的人员;

  3.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2021年4月14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读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因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理,且未满处理期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试用期内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公务员;被辞聘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除2021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以外,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1年4月14日前(含14日,下同)取得。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1年4月14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数)。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钦州人才网(https://qz.gxrc.com),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qzyzcle.com)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qzyzcle.com)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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