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北海局驻地青岛,是自然资源部在北海海区设立的派出机构,承担北海海区海洋自然资源监督和管理工作,所辖区域包括辽宁、河北、天津、山东四个省(市)沿海毗邻的我国管辖海域,在青岛、大连、秦皇岛、天津和烟台有11个所属事业单位(详情请见自然资源部北海局网站)。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法规,根据事业发展需要,自然资源部北海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考生可从自然资源部网站(http://www.mnr.gov.cn/)、自然资源部北海局网站(http://ncs.mnr.gov.cn)统一发布的《自然资源部北海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公告》查询招聘岗位信息(招聘岗位详见附件),招聘对象:
(一)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即2019年、2020年毕业)未落实就业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报考。
(二)留学回国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其中,2019年1月1日至面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按应届毕业生报考。
以上均不含委培和定向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四)热爱自然资源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五)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对应的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应有近两年内(截至2021年7月31日)的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2019年、2020年毕业且择业期内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须在2020年12月前已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六)年满18周岁,大学本科不超过26周岁(1993年12月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89年12月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2月后出生);
(七)具备与岗位相匹配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八)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心理素质;
(九)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二)曾被开除党籍、学籍、公职的;
(三)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四)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五)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六)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本次招考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按照公布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等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一经发现报考人员存在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等违纪违规行为,将取消考试资格、不予录用,应聘后被查明以上违规违纪行为的,由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一经录用,所有岗位试用期均为12个月,录用人员在招聘岗位的服务期限最短5年(含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有权不同意录用人员辞职或调动的要求。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0日-2020年12月26日,12月26日17时之后不再接受考生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