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甘肃白银市白银区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

2020-12-03 17:14:58阅读:0地区:甘肃电脑版

  为进一步加强白银市白银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升师资队伍质量,按照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白银市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白组通字〔2019〕170号)和市委办《关于印发白银市企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办法(试行)》(市委办发〔2020〕31号)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教育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

  (一)引进计划

  本次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计划引进55名(具体计划见岗位表)。

  (二)引进对象

  1.引进中小学教师为教育部直属的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及全日制研究生;“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未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原985工程、211工程高校的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省部共建师范院校(河南师范大学、伊犁师范学院、云南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海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师范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音体美重点院校(中央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星海音乐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湖北美术学院、天津美术学院、鲁迅美术学院、广州美术学院、四川美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北京体育大学、上海体育学院、武汉体育学院、西安体育学院、南京体育学院、天津体育学院、首都体育学院、广州体育学院)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引进幼儿教师为全日制本科院校(不包含独立院校)及以上学历师范专业、音体美专业毕业生。

  3.大学本科学历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三、引进条件

  ㈠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思想健康,信念坚定,品行良好,自愿到白银区从事教育工作;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已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2)有失信人记录、治安刑事处罚记录,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引进人才的情形(曾因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引进人才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㈡其他要求

  1.引进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必须齐全。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具有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证明材料。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引进人员,按照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报名。

  2.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对此次引进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结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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