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攀枝花市2020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10名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

2020-11-03 13:23:08阅读:0地区:四川电脑版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

(1)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2分。

(2)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院校毕业生,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2分。

(3)“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1.5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1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同时符合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考生折合后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于2020年12月8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交攀枝花市公安局705办公室(攀枝花市东区新源路110号)初审,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加分人员情况在攀西人才网公示。

4.成绩查询

笔试各科成绩于2021年1月上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查分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予以公布。

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21年1月上旬由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攀枝花市公安局公布,2021年1月20日前考生通过攀西人才网进行查询。

5.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4%+《申论》成绩×18%+《专业科目》成绩×18%+笔试加分

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二)心理素质测试

心理素质测试于2020年12月6日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合格标准的,不进入下一步考录程序。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攀枝花市公安局具体负责。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在心理素质测试合格者中,按照招录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有缺考科目或违纪行为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在攀西人才网公告。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2020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籍证明(明确了招考范围的职位)等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其中,下列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学制、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

2.事业单位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3.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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