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绵阳市公安机关2020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5名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

2020-11-03 13:22:25阅读:0地区:四川电脑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安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以及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安厅《关于2020年下半年部分市(州)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通知》(川组录[2020]90号)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5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本公告同时发布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rst.sc.gov.cn和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myrsks.com.cn。】

一、考录单位、名额及职位

(一)考录单位及名额

三台县公安局考录5名。

(二)职位设置

三台县公安局设置执法勤务职位2个。

考录单位、名额及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详见附件《2020年下半年绵阳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

二、考录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录对象

考录对象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应届硕士及以下毕业生一般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届博士毕业生一般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二)考录范围

面向全国考录。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30周岁(即1989年10月30日-2002年10月30日期间出生),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4年10月30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所对应的专业;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身体条件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五)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5.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8.有法律及相关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警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心理素质测试、资格审查和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审批录用的程序进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警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警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30日至11月5日(截止时间为11月5日上午8:00)。报名网址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sc.gov.cn)首页“人事考试”专栏。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考录职位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别是报考条件,考生对考录单位所需知识、技能等条件不清楚的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致电资格审查单位进行咨询,并根据自身条件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