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绵阳市公安机关2020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5名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

2020-11-03 13:22:25阅读:0地区:四川电脑版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20年下半年部分市(州)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20kb)。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时间为2020年10月30日至11月7日上午8:00。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20年下半年部分市(州)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完善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

(二)网上缴费

经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20年10月30日至11月8日上午8:00登录报名网址进行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和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心理素质测试费80元)。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资格初审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方可参加考录考试。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对于申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考生,在资格初审通过后,2020年10月30日至11月6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到绵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b幢5楼509室考务组,电话:0816-2264825)递交减免申请和材料,经绵阳市人事考试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

(三)职位调整

招录名额与确认缴费人数之比达到1:5方可开考。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由市委组织部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本市公安机关其他职位。职位调整情况将于11月17日前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首页“人事考试”专栏网或绵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20年11月30日至12月4日,自行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首页“人事考试”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网络准考证打印系统于2020年12月6日下午17:30关闭。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心理素质测试和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实行合格制。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及分值

执法勤务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各占笔试成绩的40%、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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