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巴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978人)

2020-09-11 09:44:00阅读:0地区:新疆电脑版

  4.笔试成绩的计算

  综合类、卫生类(5%人才储备)职位:

  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综合知识》成绩

  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职位:

  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公安基础知识》成绩

  5.笔试试卷命制:笔试试卷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制。

  6.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

  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其中对5类及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单独划分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资格审查

  1.面试入闱人员确定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招聘1至2人的职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招聘3人以上的职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2.资格审查要求

  笔试成绩公布后对入闱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入闱人员需持下载的《报名表》、准考证以及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考职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

  (1)在巴州服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大学生服务西部项目计划巴州项目管理办公室(团委)的证明原件;

  (2)在巴州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巴州人社局证明原件;

  (3)在巴州服务的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巴州党委组织部证明原件;

  (4)援疆干部配偶或子女须提供援疆干部证明及结婚证或子女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

  (5)巴州户籍人员配偶或子女须提供户口本、结婚证或子女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

  (6)驻巴州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或子女须提供现役军人所在团级及以上部队干部或军务(警务)部门出具的现役军人证明、结婚证或现役军人子女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

  (7)报考面向公安机关连续工作五年以上人员的职位考生提供由所在公安局出具的连续工作年限的证明原件;

  (8)经巴州各级组织、人社、教育部门批准在州外引进的不在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同级组织、人社或教育部门确认的证明原件;

  (9)中国共产党员(含预备党员)须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开具的证明原件;

  (10)2020年巴州援鄂医护工作人员、巴州援助乌鲁木齐市医护人员提供单位证明原件;

  (11)其他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12)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指的是2018年、2019年、2020年高校毕业生;

  (13)招聘岗位条件中涉及的专业大类及具体专业按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详见附件4)执行。涉及大类的,报考人员专业须是大类中所列专业;涉及具体专业的,报考人员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具体专业相符。职位设置要求专业类别,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相应专业类别的,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按本职位笔试总成绩依次递补。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四)面试

  1.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按照自治州事业单位招考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组织实施。

  2.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正式面试开考前4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考后到达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综合类、卫生类(5%人才储备)、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职位采取结构化面试。

  

  (3)面试成绩当场宣布。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一律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5)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有关规定,面试费用每人40元。

  3.需专业加试职位面试总成绩的计算

  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专业测试成绩×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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