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巴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978人)

2020-09-11 09:44:00阅读:0地区:新疆电脑版

  4.总成绩的计算

  综合类、卫生类(5%人才储备)、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职位: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需专业加试职位: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30%+面试成绩×70%。

  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五)体能测试

  报考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职位的考生须进行体能测试。根据总成绩,按报考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评。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体能测评标准参照《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附件5)执行。

  (六)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附件2)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等要求执行。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同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附件3)执行,其中视力适用“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

  体检人员根据报考职位,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

  体检不合格,本人申请复查的,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用,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体检费用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负担。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八)公示

  考察结束后,由招考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体能测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巴州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招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培训

  新聘用人员须参加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十一)调剂

  招聘空缺岗位进行调剂,具体调剂办法另行安排通知。

  (十二)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纪委监委对本次招考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做出处理。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职位要求条件报名,报名时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要求或填报的个人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六、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以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招聘信息为准,招聘信息均通过巴州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jbz.gov.cn)进行发布。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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