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0-09-04 08:45:02阅读:0地区:广西电脑版

  为充实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厅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0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资金审核中心。

  位于广西南宁市桃源路69号广西财政大厦,是自治区财政厅管理的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财政国库资金拨付风险管理、资金拨付审核等事务性工作。

  (二)广西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广西地方国有金融资本运营管理中心)。

  位于广西南宁市桃源路82号广西财政综合楼,是自治区财政厅管理的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审批管理、执业质量监管和注册会计师的考试组织和继续教育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开展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政策研究、运营情况监测和统计分析等事务性工作。

  (三)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

  位于广西南宁市桃源路82号广西财政综合楼,是自治区财政厅管理的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等管理工作。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11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厅属事业单位2020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报名首日,即:1984年9月7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见附件),其中专业分类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标准执行;

  (八)岗位需要工作经历的,其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以2020年9月7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九)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中有关规定要求回避的;

   6.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门户网站(czt.gxzf.gov.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门户网站(czt.gxzf.gov.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可在2020年9月7日8:30至9月11日18:00之间,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门户网站(czt.gxzf.gov.cn)的“2020年度厅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点击进入)”,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将视各职位报考情况酌情决定是否需要延长报名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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