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水平、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自负。
(七)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的人选,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5333077。
本公告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人事处负责解释,不尽之处,可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771—5331722,5302301,5324916(传真),电子邮箱:rsc@qct.gxzf.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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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厅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