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运城市新绛县党群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一)

2020-08-28 11:44:53阅读:0地区:山西电脑版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及时在新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3、资格复审: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新绛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人档案(其中: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提供相关证件和资料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所空出的招聘计划,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考生应诚信报考。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不得放弃体检、考察和聘用,对放弃体检、考察和聘用的考生,5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资格复审人选将在新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对象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和体检考察对象名单将在新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1、体检:体检在县级或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可在接到通知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2、考察:考察采取档案审查、实地调查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职业操守、遵纪守法、工作表现等方面情况。考察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所空出的招聘计划,不再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新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所空出的招聘计划,不再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县委组织部核发《新绛县公开招聘(录用)工作人员试用期介绍信》。

  2、拟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按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3、试用期满,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出具鉴定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并由县委组织部核发《新绛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4、用人单位持《新绛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试用期介绍信》到有关单位办理人事、编制等相关手续。

  5、聘用人员一经聘用(以试用期介绍信为准),在招聘单位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含试用期)。

  五、招聘纪律

  1、本次招聘工作在新绛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领导下组织进行。县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实施,并具体负责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考务工作;公安局负责招聘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卫体局负责新管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教科、编办、财政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参与并做好招聘相关工作。

  2、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有关单位和公开招聘的组织参与者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