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招聘工作应当执行有关回避规定。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4、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注意事项》(见附件2),认真做好个人疫情防控工作。
2、整个招聘过程中的具体事宜均在新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通知和公告,应聘者须随时关注,否则责任自负。
3、应聘人员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应确保联系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4、本《公告》由新绛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领导组研究决定。
5、咨询电话:新绛县委组织部0359—7530989
监督电话:新绛县监委0359—7530777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6、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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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绛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