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崇左市直属中小学校招聘第四批教师公告

2020-08-22 09:57:05阅读:0地区:广西电脑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等文件精神,为确保2020年崇左市直属中小学(含幼儿园)招聘第四批教师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台港澳居民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六)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

  报名时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0届毕业生,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实行“先上岗,再考证”,上岗后1年内应按规定考取相应的教师资格证,1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8月1日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年龄,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8月24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如35周岁以下的为1984年8月24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的为1979年8月24日以后出生)。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立案调查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

  6.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脱产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我市各县(市、区)基层事业单位近年降低门槛免笔试、定向招聘等方式招聘进来,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9.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二、招聘单位和对象

  招聘单位和对象详见《2020年崇左市直属中小学校招聘第四批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时间:2020年8月24日至8月28日。

  报考人员下载《2020年崇左市直属中小学校第四批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在《报名登记表》中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插入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报考人员将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以及招聘岗位所需条件的各项佐证材料原件扫描件一并发送到招聘单位指定邮箱(见岗位计划表),邮件标题请按如下格式填写:“报考人员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

  报考人员应在报考时间内进行报名,超过报名时间发送的报名材料视为无效,报名时间以招聘单位邮箱显示的收件时间为准。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重复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有关报考注意事项、资格条件,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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