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鞍山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招聘公告

2020-08-19 22:28:40阅读:0地区:辽宁电脑版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转发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经市政府批准,鞍山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4年8月17日(含)至2002年8月17日(含)期间出生);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17日以后出生);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热爱体育事业;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应于2020年8月30日(含)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30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尚未解除的;曾被辞退、开除公职或学籍的;近5年内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具有事业单位身份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他情形的,均不得报考。

  在岗人员报考,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如出现纠纷,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

  考生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岗位信息通过鞍山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wlgdj.anshan.gov.cn)、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anshan.gov.cn)发布。若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综合实践教学能力测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任何一项与本次公开招聘相关的事宜,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二)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全部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用。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7日(星期一)-8月23日(星期日)。

  2、报名邮箱地址:astygz2020@163.com

  3、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打印,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贴于报名表)1张;

  (2)本人身份证原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原件1份;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1份;

  (4)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1份。

  考生需按照报名材料的序号进行排序做成PDF版本,在报名时,按“本人姓名+报考岗位”命名的压缩包发送到指定邮箱。纸质版在笔试后,资格审查时进行提交。

  同时,考生将本人近期免冠2寸电子版照片1张(红底或蓝底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单独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在打印准考证时使用。

  4、初审结果。

  初审在报名后48小时内完成,用人单位将以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反馈考生初审结果,最后一天报名的初审时间顺延至8月25日16:00。初审通过的,不可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材料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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