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金昌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0-07-14 22:22:26阅读:0地区:甘肃电脑版

考试结束后,由国家指定的专业机构进行试卷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生,由组织考试的机构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考生,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相关规定,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作出违纪违规处理。

(五)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9月19日前在甘肃组工网公布,供考生查询。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市考录办根据网上报名信息(报名登记表),对报考人员本人提供的有关证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公章),两张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等,按照职位条件严格审核认定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能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对资格复审后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试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市考录办在资格复审的基础上,根据应试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按计划招录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有一门缺考或一门成绩为零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对永昌县(插花型贫困县)和基层法院、检察院、公安等机关专业性强的特殊职位,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2。

对达不到面试比例的职位,采取核减招录计划的方式直至达到1∶3面试比例。通过核减招录计划仍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可采取降低面试比例的方式,确定面试人选,但最低不得低于1∶2,且面试后最终总成绩不低于60分,方可进入体能测评、体检环节。对无竞争性职位,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可进入面试,但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场使用同一面试题本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以上,且最终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方可进入体能测评、体检环节。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准考证号、笔试成绩,以及面试时间、面试地点、面试须带证件、面试要求和联系电话等信息,在金昌党建网面向社会发布。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实行百分制。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由应试人员签字确认。

六、体能测评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应试人员,体检前需进行体能测评。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工作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实施,具体要求如下:

1.参加面试报考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评。

2.体能测评内容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和纵跳摸高。

3.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考生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考生在测评前可试跑一次;1000米跑只测评1次。

4.体能测评上述3个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参加体能测评人员要随时关注市考录办在金昌党建网发布的体能测评通知。

七、总成绩确定

报考人员总成绩按照笔试平均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计算公式为: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八、体检

市考录办根据应试人员的总成绩,按职位拟录取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组织体检。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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