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组织实施2017年我区高校毕业生第二批公开考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录数量
2017年我区高校毕业生第二批公开考录继续采取定编定岗方式。结合各地(市)和区直单位用人需求,经区编办核编,此次计划考录1293人,其中基层公务员959人,基层事业单位人员334人。另外,2017年我区计划公开招募“三支一扶”人员300人,与第二批公开考录工作同步进行。
(一)959名基层公务员中,各地(市)基层公务员811人(拉萨市39人,日喀则市108人,山南市77人,林芝市59人,昌都市211人,那曲地区251人,阿里地区66人);区直机关所属基层单位148人(基层工商部门90人,基层质监部门8人,区司法厅所属单位46人,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区海事局>4人)。具体职位设置情况详见考录计划表。
(二)334名基层事业单位人员为2017年我区高校毕业生第一批公开考录空缺的职位,均为无人报考或生源不足的职位,为了确保录满计划,全部调整为不限专业的幼教职位。具体职位设置情况详见考录计划表。
(三)300名“三支一扶”人员中,支教人员100人,支医人员20人,支农和扶贫人员180人。
二、考录对象
(一)我区生源2017年应届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和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我区招募且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和在我区服务期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
(三)我区生源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成人高考,经省级招生部门批准录取到普通高校全日制学习,取得国家承认成人高等教育脱产学习形式学历证书的毕业生。
(四)我区生源在区内参加全国统一自学考试,取得国家承认学历证书的毕业生。
(五)在各类企业合同期满或经企业同意解除合同并出具证明的我区生源高校毕业生。
(六)应征入伍服兵役期满的我区生源高校毕业生。
(七)其他符合自治区考录主管部门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新时期西藏工作指导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在反对分裂、揭批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恶意散布不良或不实言论。
(四)自治区级、地(市)级考录职位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县(区)级及以下考录职位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1日—1999年11月11日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放宽至四十周岁以下(1976年11月11日以后出生)。
(七)报考“三支一扶”职位的考生,须为2017年我区应届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周岁以下(1986年11月11日—1999年11月11日出生)。
(八)符合自治区考录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考注意事项
(一)2017年我区应届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报考高校毕业生第二批公开考录时,可选择是否同意被招募为“三支一扶”人员。自治区考录办按照笔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从第二批公开考录未被录取,且选择同意被招募的考生中招募“三支一扶”人员。其他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二)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只允许报考幼教职位和“三支一扶”支教职位。
(三)医护类专业毕业生只允许报考“三支一扶”支医职位。
(四)各考录职位学历、专业等具体要求详见考录计划表。
(五)“专升本”、“本升硕”在校就读的学生不得报名参加此次公开考录。
(六)通过函授、半脱产、业余、网络教育、开放教育、电大、夜大等非全日制形式学习的毕业生不得报名参加此次公开考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