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基层警务基础工作,有效提升社会治安防控水平,自治区公安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决定招聘一批事业编制基层警务工作人员,充实到派出所、交警队等有关岗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主要职责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基层警务工作人员715名,具体岗位、条件等详见《宁夏回族自治区2017年招聘事业编制基层警务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岗位职责:开展治安防范、交通管理,依法协助查办案件、维护案(事)件现场秩序和社会治安秩序,开展公共安全信息采集、公共安全宣传教育,调解矛盾纠纷等。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履行警务工作人员义务;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8月26日至1999年8月25日期间出生);从事辅警工作满一年(2016年8月26日前)的在岗警务辅助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26日至1999年8月25日期间出生);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报考岗位所在地本市(地级市,下同)辖区内常住户籍(2017年8月26前取得)。
以下3类人员不受岗位所在地本市户籍限制:
①报考地本市生源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
②父母或配偶于2017年8月26日前取得岗位所在市户籍的人员(父母含岳父母、公婆,本人与配偶须2017年8月26日前进行婚姻登记);
③2016年8月26日前在宁夏公安机关从事辅警工作的人员,既可报考工作单位所在市岗位,也可以报考本人户籍所在市岗位;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处分期间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或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调查、审理期间的人员;
5.在有关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违规违纪行为或因自愿放弃,目前仍在禁考期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在校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升本人员、定向培养生、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8.已招聘,并在三年聘期内的特岗教师;
9.截至报名日仍在岗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10.报考者不得报考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11.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者登录宁夏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nxpta.gov.cn),点击首页“网上报名”后,选择“宁夏回族自治区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基层警务工作人员”,进入报名系统。
(二)报名时间。报考者于2017年8月26日8:30至8月30日18: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
(三)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应按照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准确性负责。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应在提交报名申请一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且没有改报其他职位的考生视为弃考。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工作由自治区公安厅负责。
(四)体能测评
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为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的所有人员。体能测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关于本次体能测评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