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宁夏自治区文化厅创作演出中心招聘特殊人才5人公告

2017-02-14 23:08:47阅读:0地区:宁夏电脑版

为进一步优化自治区文化厅创作演出中心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关于印发<宁夏演艺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通知》(宁党办﹝2011﹞19号)等规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全区为自治区文化厅创作演出中心公开招聘特殊人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坚持专业匹配、人岗相适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详见附件1)

自治区文化厅创作演出中心专业技术人员5名。

三、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免笔试。

四、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区公开招聘。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处分期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或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调查、审理期间的。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6.自报名之日(含当日)后辞职、辞退、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应聘者不得报考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3.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报考者请于2月20日8:30—3月3日18:00前到自治区文化厅四楼人事与老干部处办公室报名(银川市兴庆区文化东街8号),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3.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应按照要求如实填写《自治区文化厅创作演出中心公开招聘特殊人才报名表》(附件2),登记表须填写所在单位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招聘者必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信息,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填报虚假信息隐瞒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并根据违规事实,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资格审核

本次公开招聘特殊人才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者,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自治区文化厅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核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岗位设置一览表中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资格审核后须填写《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审核表》(一式两份,报考者与自治区文化厅各留存一份)。在资格审核中,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

自治区文化厅在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一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电话告知报考者审核是否通过。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面试工作

(一)面试人员确定

凡报名经资格审核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如报名参加本次公开专项招聘应聘人员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3:1比例(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之比),经自治区文化厅研究,报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报名资格审核结束后,再行确定面试时间及地点。

(三)面试成绩、方式及内容

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现场专业能力测试与口答相结合的形式,主要测试报考者专业表演技能和综合业务素质,面试时长3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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