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苏扬州大学招聘教学科研人员公告

2016-11-11 19:30:22阅读:0地区:江苏电脑版

为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扬州大学(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即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表中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应届毕业生应于2017年06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

(五)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公告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所有岗位即日起报名,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确定本期招聘人数,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16年12月31日。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6年11月15日09:00--12月31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11月15日09:00—2017年1月1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年度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如有满足条件人员应聘,即可根据需要组织考核,以扬州大学通知为准。

3.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在“学习及工作经历”一栏认真填写科研项目和论著情况。科研项目需注明主持或参与以及排名,论著目录需按照标准参考文献格式填写。

4.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1-36号岗位为试讲,37-41号岗位为面试。

(一)试讲前需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的复审,查验下列材料原件,材料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

①身份证;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成绩单;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等)。④报名同时请将个人简历电子版发送至相应学院和部门。

 

(二)试讲。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1-36号岗位)参加试讲,办法由学校制定,并以电子邮件方式告知应聘人员。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学院或部门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做出评价,同时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和能力。试讲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试讲成绩当场公布。

(三)面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37-41号岗位)参加面试。面试按照扬州大学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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