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辽宁大连市朝鲜族文化艺术馆考试招聘1人公告

2016-11-06 11:14:46阅读:0地区:辽宁电脑版

为满足工作需要,根据《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民族器乐培训专干 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2、专业:本科:音乐表演、音乐学;研究生:音乐学;

3、学历学位: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

4、其他:朝鲜族,熟练掌握朝鲜族语言及文字。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7日,上午:9:00—11:00 ,下午:13:30—16:00。

2、报名地点:大连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75号1211室)。

3、报名要求: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须携带本人近期1寸免冠单色背景彩色证件照4张,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A4纸);填写完整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未被录用者,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不予返还,保存备查。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组在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提供的证件和信息与实际不符、弄虚作假的,以及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5、注意事项:报考人员与招聘计划应形成不低于3:1比例,未达到比例,取消招聘岗位。报名后未按期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1.笔试

⑴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和朝鲜语能力测试三部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分,职业能力测试占30分,朝鲜语能力测试占40分。笔试时限为12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⑵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2016年11月18日上午09:00-11:00。

⑶笔试要求:

报名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到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⑷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及拟定面试入围人员参加面试的有关要求等另行通知。

⑸面试人员:

对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所报岗位招聘计划2:1的比例拟定面试入围人员,按2:1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人选笔试成绩并列者,均视为拟定面试入围人员,经资格审查后确定为正式面试入围人员。

笔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未形成2:1比例的,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仍可进入面试。

2.面试

⑴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2016年11月18日下午,地点另行通知。

⑵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察面试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岗位实际操作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

⑶面试要求:面试按照《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面试入围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须当场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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