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经研究同意,面向区外公开选调60名在编在职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聘的原则。
二、选调岗位和人数:
三、选调条件
(一)参加选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所在单位和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调出的在编在职中小学教师,且在2014年及以前进入公办学校的。
3、35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级职称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报考初中岗位的须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岗位的须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种类的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和所学专业至少有一个与报考学科相符。
5、近2年(2014和2015)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2014年参加工作者当年定为不定等次的除外)。
6、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列入选调对象: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3、违反师德师风有关规定的人员;
(三)颍东区在编在职教师不在此次选调范围之内。
四、选调程序
此次选调教师采取笔试和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公告:2016年5月20日至5月30日
(二)报名
1、时间:2016年5月31日至6月6日(双休日正常报名)
2、地点:阜阳市第二十一中学(阜阳市和谐路2号,市区7路公交车和谐家园站下车即到)
3、报名者须提供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和所要求的任职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交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同底版照片3张(背面署名)。
4、填写《阜阳市颍东区2016年公开选调区外在编在职教师资格审查表》(一份,可下载),所在单位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须签署同意报考意见。报考人员须真实、准确的提供报考信息,并在报名表签署“诚信承诺书”。此次报考岗位只填写到所报学段和学科,不填写到具体学校,如:初中语文、小学语文等。
各学段学科报考人数与岗位选调数的比例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选调计划数。岗位核减方法:按公告中该学段学科所列招聘单位从后向前顺序依次递减1人,如一轮下来仍需递减,方法相同。
5、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16年6月20日至22日,阜阳市第二十一中学(原报名点)。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公共知识。其中专业知识一张卷,满分100分,主要考察教师对学科专业知识的理解和掌握;公共知识一张卷,满分100分,主要考察教师从教基本素质和技能,主要包括心理学、教育学、教育法律法规等。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资格复审
依专业知识占70%、公共知识占30%合成笔试成绩。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各学段学科选调人数,按照1:2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并进行资格复审。出现缺额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分顺序进行递补。
(五)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无学生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满分100分。专业测试的具体内容详见专业测试公告。岗位选调人数与进入面试人员比例低于要求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含60分),否则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六)成绩合成
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70%、专业测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确定。
(七)体检考察
各学段学科选调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拟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如总成绩分数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再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排序(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