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贵州沿河县事业单位招聘228人公告

2016-05-11 17:53:02阅读:0地区:贵州电脑版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促进我县各项公共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关于做好2016年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6〕217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8名。为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招聘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在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招聘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县招聘办”),负责依照本方案具体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和工作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8名,其中:教育类92名、卫生类95名、综合类41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及要求详见《沿河土家族自治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艰苦边远乡(镇)部分职位放宽到中专(中师、普师、中职、高中、职高、技校)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2、选聘在本县服务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四类人员(以下简称“基层项目人员”)。

3、本县村、居(社区)担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以下简称“村干部”);

4、本县具备从业资格的乡村医生;

5、本县生源或本县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部队所在地为沿河土家族自治县的随军家属。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报考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5月1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5月1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和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可放宽到40周岁(1975年5月18日及以后出生);面向“村干部”和“乡村医生”招聘职位的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5年5月18日及以后出生);

4、本县户籍指截止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在沿河土家族自治县登记入户人员;

5、面向“基层项目人员”招聘的职位,限截止2016年8月31日在本县服务满2年且仍在岗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6、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的职位,限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生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

7、面向“随军家属”招聘的职位,限2016年5月18日仍在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服役的军队干部家属;

8、面向 “村干部”招聘的职位,限2016年11月30日前在本县村、居(社区)任“村干部”满1届(3年)且至今仍在任的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的人员。报考学历放宽到中专(技校、职高、高中) 及以上;

9、 面向“乡村医生”招聘的职位,限2016年5月18日前在本县“乡村医生”岗位连续从业二年及以上且至今仍在岗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的人员,报考学历放宽到中专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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