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或考察结束后,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依次一次性等额递补。
十、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来安县政府网站人事招考栏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择校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幼儿教师,在县监察局监督下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自主选择学校。不按时参加择校者,视作自动放弃。择校时间和地点在县政府网站人事招考栏目另行通知。
十二、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下达聘用文件。由县教育体育局办理相关入编、聘用等手续。
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招聘单位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三、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为县财政全额供给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待遇按省政府皖政〔2007〕8号文件执行。
十四、纪律与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县纪委监察局监督电话:0550- 5612330)。
2、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6年来安县教育体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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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来安县委组织部 来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安县教育体育局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