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就怀远县2016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详见怀远县2016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计划表)
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69名。招聘计划(职位)及相关信息在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ahbbhrss.gov.cn)、蚌埠人事人才网(http://www.bbrsrc.ah.cn/)、怀远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ahhy.gov.cn/)、怀远人事人才网(http://60.170.72.35/hy/index.asp)公开发布。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并符合相应招聘职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怀远县2016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计划表)。
职位条件中所列年龄均从1月1日开始计算,即30周岁以下为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它年龄以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自行下载填写(签名须手写)并打印《怀远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以代码区分),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报名时间:2016年4月25日—2016年4月29日(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00)。
3、报名地点:怀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4、考生按照笔试每人每科45元交纳费用(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
5、其他事项
①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持《怀远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到报名处接受资格初审并办理报名手续(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2016年7月31日前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被录用的资格)。招聘职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须提供相应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填写的报名表信息必须真实准确。
②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报考,须按人事管理权限经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③考生报名时本人必须到场进行电子摄像。
④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以代码区分),各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不足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职位招录计划。减少招聘计划数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它职位;取消招聘职位的报考人员,可在5月4日到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科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职位(若放弃报考,需要办理退费的人员请于2016年5月4日上午8:30-11:00到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科申请办理退费)。
⑤根据省有关文件规定,对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申请加分须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到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科(404室)申报加分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