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永宁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协管员和环卫工人。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综合执法协管员30名,其中男性25名,女性5名;招聘环卫工人50名,男女不限。
三、招聘条件
(一)综合执法协管员招聘条件
1、有较强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具有一定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和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
2、具有永宁县户籍;年龄在30周岁以下,民族不限,身体健康。
3、具有大专或大专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法律相关专业毕业人员和复转军人优先聘用(复转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或相当于高中毕业)。
4、具有一定的文书写作能力。
5、热爱城管工作,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二)环卫工人招聘条件
1、具有永宁县户籍,民族不限,身体健康;
2、年龄要求:女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男52周岁以下(含52周岁);
3、热爱环卫工作,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有家庭美德。
四、招聘程序
(一)在永宁县政府公众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1日—2015年12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正常报名)
2、报名地点:永宁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
3、报名需携带证件和资料:
(1)《公开招聘城管执法协管人员报名表》一式3份(附在公告之后,请报名者从网上下载并填写电子版,发到大队报名电子邮箱:ynxcxglzhzfdd@163.com 纸质报名表填写后由本人签名,并亲自交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报名处);
(2)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照3张;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应聘者所提供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录用资格。
4、资格审查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在应聘者报名时进行资格预审,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予报名。报名结束后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
5、报名咨询电话:0951-8014172
联系人:武燕 联系电话:8014172
电子邮箱地址:ynxcxglzhzfdd@163.com
(三)考试
1、综合执法协管员考试程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和综合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50%,综合考察占10%。
⑴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等。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⑵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列,按照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面试主要侧重于应试者的个人气质形象、表达沟通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⑶综合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组对入围者综合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聘用,空出的职位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综合考察合格者,须到县医院做健康检查。体检合格者方可聘用;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
2、环卫工人考试程序
环卫工人不进行笔试,只参加面试和综合考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录用。
(四)聘用。根据综合考察情况由永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永宁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聘用后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岗位薪酬;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永宁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解释。
五、工资待遇
新聘用城管执法协管人员每月工资暂定为2400.00元,并按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新聘用环卫工人每月工资暂定为2000.00元,并按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原标题:永宁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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