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规定,经州委、州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果洛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
二、招聘范围和程序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44名,其中:面向全省39名、面向果洛205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表)。面向全省岗位的范围包括: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和应由本省安置的退役士兵。面向果洛岗位的范围包括:果洛州户籍、果洛州生源、果洛州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和应由本州安置的退役士兵。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考试聘用和考核聘用两种方式进行招聘。播音员、舞蹈演员、主持人、原生态歌手、通俗歌手、作曲因岗位的特殊性,采取考核聘用的方式进行招聘;其它岗位一律采取考试聘用的方式进行招聘。除报考考核聘用岗位的考生不参加统一的笔试、面试环节外,其它岗位均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具备《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报考考生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30日以后出生),临聘人员(果洛户籍或果洛生源)年龄放宽至40岁以下(1974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已被机关和事业单位录用、现役军人、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能报考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2015年8月30日9:00 至9月3日24:00;
(二)报名方式:本次考试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信息网(网址: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指南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认真按照操作步骤完成报名。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少数民族考生加分的除外)在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父母一方的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于9月5日至9日到果洛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加分条件现场审核登记,逾期未到现场审核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三)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临床医生、妇产科医生、教师岗位中临床医学专业的,不包括藏医学、妇幼保健、中西医结合方向和临床医学(藏医学方向)专业。
3、医生岗位未取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以及护理岗位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考生,应当具备参加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条件。
4、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按照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5、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条件按照《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卫生部令第74号)的有关要求执行。即:报考者学历要求为在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两年制护理学历要求为入学时间在2008年5月12日《护士条例》实施之日前,在高等学校取得普通全日制护理、助产专业两年制学历证书的,准予报名;在2008年5月12日后入学的,应当符合《护士条例》第七条有关规定。
6、招聘岗位专业(学科)类别划分参照《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
7、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和材料,凡不按时限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和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取消其报名、笔试、面试和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