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甘肃静宁县城区高中选调教师31人公告

2015-07-30 12:07:37阅读:0地区:甘肃电脑版

选调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选调岗位需求人数时,个人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人员不予选调。

(三)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1.语文等文化课类学科

面试形式为试讲,试讲内容为高一至高三年级课程,总分100分。试讲所需教材由教育局统一提供。试讲重点考查拟选调人员专业知识、教学技能、口语表达、仪表仪态、心理素质等方面。试讲分学科按照抽签顺序依次进行,试讲前10分钟随机抽取试题,试讲时间每人控制在10分钟内。未按规定进行试讲,采用说课或其他形式均不得分。

2.音乐、体育、美术学科

面试包括专业课试讲和专业素质测试两个方面,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课试讲占40分,专业素质测试占60分。专业课试讲内容为高一至高二年级课程,所需教材由教育局统一提供,试讲分学科按照抽签顺序依次进行。试讲前5分钟随机抽取试题,试讲时间每人控制在5分钟内。试讲结束后,进行个人专业素质测试,重点通过应试者根据所学专业自选三项进行展示,每项20分。其中音乐专业素质测试在应试者个人完成试讲后进行,应试者先向考官汇报展示项目,随后依次进行展示,累计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体育专业素质测试在所有应试者完成试讲后,分项目按照抽签顺序,依次进行展示,每人每项展示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美术专业教师在所有应试者完成试讲后,集体同步进行自选三项展示,在30分钟内完成自选项目展示。除提供电钢琴和手风琴外,其他器材均自备。

3.各学科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加分项核算

参加工作以来,因教育教学成绩突出,获得省、市和县级党委、政府综合性表彰奖励分别计5分、4分、3分;获得省、市和县级党委、政府教育教学单项奖(包括高考先进个人)分别计4分、3分、2分;由县教育局表彰奖励的各类奖项计2分。所有奖项只取最高分值奖项,不予累加。

(六)公布综合成绩,确定选调人员

按照个人最终得分排名(个人最终得分=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加分项),对照岗位需求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选调人员,成绩并列时,根据笔试成绩择优选调。

拟选调人员分别在静宁县政府网、静宁教育网向社会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政府审定,按程序发文办理调动手续。

七、组织领导

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县上成立由分管教育的副县长任组长,县教育局、人社局、财政局、编委办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教育局党委委员和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具体负责公开选调各项事宜。

八、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组织。为确保本次公开选调工作顺利进行,县上成立了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紧密配合,做好各项具体工作,保证公开选调工作顺利实施。

(二)广泛宣传,做好动员。各单位接通知后,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方案》精神,加大宣传力度,着力营造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

(三)阳光操作,严明纪律。选调工作事关全县教育的良好形象,涉及教职工的切身利益,社会十分关注。届时,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将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对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相关学校必须严明纪律,规范操作。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如仿造证件或涂改档案等重要资料的,教师本人三年内不得参加城区教师公开选调,对参与作弊行为的校长或学校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撤销其现任职务。

本方案由静宁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静宁县2015年城区高中公开选调教师工作实施方案

点击下载>>>教师申请表

2.静宁县城区高中选调教师个人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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