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安徽繁昌县公办幼儿园招聘29人公告

2015-05-11 11:20:18阅读:0地区:安徽电脑版

繁昌县城关幼儿园、新港幼儿园因工作需要,根据繁编办【2015】12号文件精神,经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教师和保健医生,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1、幼儿教师26名。城关幼儿园19名(其中城关中心园5名,峨溪园5名,峨山园6名,平铺幼儿园3名),新港幼儿园7名。

2、保健医生3名。城关幼儿园2名,新港幼儿园1名。

三、组织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签订劳动合同等步骤依次进行。

招聘工作由县教育局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县编办、人社局、财政局指导,县教育局纪委、监察室监督。

四、招聘条件

(一)幼儿教师

1、资格: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

2、学历:具备学前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含先取得中专幼师学历,后取得其它专业大专)或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保健医生

1、资格:具有护士或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2、学历,具备医护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有幼儿园工作经历的医护专业中专亦可)。

3、年龄: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符合上述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招聘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提供本人近期1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并如实填写《繁昌县2015年公开招聘幼儿园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属全日制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5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5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审查。

 

报考者需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文件(财综〔2013〕2568号)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考试费用,进入面试的人员再交面试费每人80元。

报名时间:2015年5月20日——24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补报。6月 11日---12日领取准考证。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报名时开具的考试收款收据单到县教育局人事科领取笔试准考证。

报名地点: 繁昌县城关幼儿园(0553—7872001)。

2、资格审查。

县教育局、县人社局、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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