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安徽淮南市教育局所属学校招聘硕士研究生32人公告

2015-05-04 13:19:39阅读:0地区:安徽电脑版

(三)测试程序

1.报考人员按通知规定的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准时到达专业测试考点,工作人员核实身份后,进入候考区。

2.考生实行统一封闭管理,通过抽签的办法确定参加专业测试的顺序;教案设计时间为60分钟,课题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

3.考生无生教学测试前,由考场监督员再次核实考生身份后进入考场,无生教学的时间为20分钟。

4.专业测试由主考主持,考生按照先“无生教学”、再提交“教案设计”的顺序进行。

 

5.专业测试成绩的评定。每位考官根据考生的专业测试情况,依据评分标准,独立评定每一个测评要素的得分,并得出合计分数。专业测试的计分方法为:7名考官评出的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相加后除于5名考官人数(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2位小数),即为该报考人员的专业测试成绩。

6.专业测试成绩现场公布。

(四)考官组成

1.专业测试考官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外地市教育系统聘请或者从本市相关高校、特级教师、市学科带头人、招聘教师评委库、职称高评库、中评库中随机抽取,临时通知。

2.考官确定后按不同学科分别组建考官组,每个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设主考1名。专业测试考官实行回避制度、封闭管理。

3.每个专业测试考场内设有计分计时员和考风考纪监督员。考风考纪监督员由从事纪律监察工作的人员担任。

(五)课题范围和教材

专业测试教材为淮南市现行使用的教材。专业测试范围及所使用的教材版本在专业测试前三天通过淮南教育网向报考人员公布。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根据报考人员专业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拟体检和考察人选。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无生教学的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三项成绩均并列,并列人员再次进行无生教学进行测试,按成绩高低依次确定。

对体检、考察出现人选缺额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一次性递补。

(二)体检

体检工作由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淮南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 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以及《安徽省申报教师资格体检标准》等规定执行。

(三)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用人单位负责具体实施。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进一步进行复审。实施考察时要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应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通过查阅档案、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与本人面谈等方式,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做出评价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八、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经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市教育局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