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安徽淮南市教育局所属学校招聘硕士研究生32人公告

2015-05-04 13:19:39阅读:0地区:安徽电脑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现将2015年淮南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方法和要求组织实施,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统一公开招聘与单位自主用人相结合,坚持注重政治思想素质、突出业务能力的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坚持统一规范,分级负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计划

2015年淮南市教育局所属的淮南四中、淮南九中、淮南十九中、淮南二十一中、淮南二十四中、淮师附小等六所学校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32人。具体招聘岗位和条件见《2015年淮南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年龄条件

35周岁以下(1980年 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考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教师资格认定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师德;

5.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研究生;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2015年5月4日至5月20日(周六、周日除外),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请带齐相关材料(见本公告第六条)到淮南市教育局人事科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特殊岗位、紧缺专业,须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开考。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5月27日-29日进行改报,逾期不再受理。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在专业测试前进行,由用人单位和市教育局具体负责。届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一)属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教师资格证原件、本科学历(学位)原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二)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5年6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六、专业测试

(一)时间和地点

专业测试由市教育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具体时间和地点以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hnhrss.gov.cn、淮南教育网(www.ahhnedu.cn)等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为准。)

(二)测试内容和分值

专业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水平、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内容包括教案设计和无生教学两项。专业测试总分为100分,按教案设计、无生教学的成绩3:7的分值比重计入总分。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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