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干部交流,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按照《灵台县党群机关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灵台县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交流调配办法(试行)》和《关于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工作需要,经用人单位申报,县编委会审批,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为县纪委、县政府办等18个县直党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开遴选一般工作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2.注重能力、群众公认原则;
3.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报考资格及基本条件
1.在岗在编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干部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干部;
2.参加工作满2年以上(2013年3月及以前参加工作);
3.大专以上学历;
4.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5.年度考核结果称职(合格)以上(试用期不定等次除外);
6.符合干部回避有关规定。
新录用乡镇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未满2年,或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立案调查人员,不得报考。
三、遴选岗位、名额及要求
(一)县直党群部门15名
1. 县纪委工作人员2名。要求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事业干部身份,32周岁以下(1983年3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及组织协调能力,财会、审计专业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0年3月1日以后出生)。
2. 县委办工作人员2名。要求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事业干部身份,30周岁以下(1985年3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共党员,文秘岗位、文秘或汉语言文学专业优先,有县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优先。
县委政研室工作人员2名。要求事业干部身份,30周岁以下(1985年3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共党员,文秘岗位、文秘或汉语言文学专业优先,有县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优先。
3. 县人大办工作人员1名。要求事业干部身份,30周岁以下(1985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2年以上文秘工作经历和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
县人大信访室工作人员1名。要求事业干部身份,男性,35周岁以下(1980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一定组织协调和处理复杂事务的能力。
4. 县委组织部工作人员2名。要求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事业干部身份,30周岁以下(1985年3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共党员,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写作能力。
5. 县委政法委工作人员1名。要求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事业干部身份,30周岁以下(1985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有文秘工作经历者优先。
6. 县编委办工作人员1名。要求乡镇公务员身份,35周岁以下(1980年3月1日以后出生),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
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工作人员1名。要求乡镇事业干部身份,35周岁以下(1980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
7. 县档案局工作人员1名。要求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事业干部身份,35周岁以下(1980年3月1日以后出生),计算机或相关专业毕业,热爱档案工作,能熟练进行计算机操作和网络软件维护。
8. 团县委工作人员1名。要求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事业干部身份,27周岁以下(1988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二)政府事业单位15名
1.县政府办公室
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其中文秘人员1名,要求事业干部身份,30周岁以下(1985年3月1日以后出生),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功底和综合协调能力,有乡镇、部门综合文秘岗位经历者优先;财会人员1名,要求事业干部身份,30周岁以下(1985年3月1日以后出生),财会、金融类或相近专业,有财会工作经历者优先。
2.县审计局
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要求事业干部身份,35周岁以下(1980年3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建筑工程类、计算机类、财会类、审计类相关专业,有会计、审计、造价、计算机中级以上职称的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