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招聘3人公告

2015-03-26 18:54:26阅读:0地区:浙江电脑版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是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创办的全日制高职院校,由浙江省教育厅领导管理,温州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浙江省文明单位。为进一步充实师资队伍,推进学院的办学和专业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15年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的审查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26日起至4月3日止。

2.请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下载地址:http://rsc.wzvtc.edu.cn/list/19.html),与详细个人简历、身份证、获奖证书、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扫描件(邮件大小不超过6兆)发送至rsc@wzvtc.cn(邮件主题标明“××应聘××岗位”字样),学院将对报考者材料进行报考资格初审。报名咨询电话:武老师0577-86680010。报名日期以邮件发送日为准,逾期报名无效。

3.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专业知识笔试前一天报到,并携带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其他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到温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地址: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正德楼322室),复审通过者参加专业知识笔试。

4.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5.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截止为2015年3月30日。

(二)招聘办法

1.资格审查后同一岗位确认参加考试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不开考。

2.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新闻传播专业教师岗位采用专业知识笔试和试讲相结合的办法;实训管理和水电管理岗位采用专业知识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办法。

3.根据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岗位数的3:1比例(同分者一并入围,下同)确定入围试讲或专业技能测试人员。

4.根据专业知识笔试和试讲或专业技能测试的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核对象(遇总成绩同分的,以试讲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需另行加试)。总成绩=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40%+试讲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60%。体检对象名单届时在温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如有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负。

5.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温州人才网和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通过公示后收到办理聘用手续通知书,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四、其他告知事项

1.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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