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县人大、纪检监察及社会监督。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八、其他
本实施方案由乐东黎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向县招聘办咨询。
咨询电话:0898—85523441(乐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举报电话:0898—85523295(乐东县监察局)
(原标题:乐东黎族自治县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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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乐东黎族自治县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