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使招聘政策、程序、方法和招聘结果“四公开”。
2、本次招聘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11】104号)和《玉树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玉政办【2008】10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本次招聘考试采取全州统一试卷,统一考试时间,分别录取的办法进行。
4、本次招聘考试采取报名(部分职位报名前由用人单位进行藏语言或藏语文字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相结合的办法。
5、本次所有招聘职位按1:3的比例进行招聘,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缩减拟招聘岗位数。如果某个招聘岗位只有1人或2人报名的,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6、按照应聘者报考职位及招聘所需人数,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录取。若遇到考试总成绩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时,以专业知识(或综合知识)科目成绩高者优先。
7、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即取消招聘资格。
8、每位报名考生只限报一个职位。考生对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负责,若有伪造者,经查实,将取消其资格。
二、招聘岗位和招聘范围
(一)招聘岗位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共273个岗位,其中:州直77个、玉树市15个、称多县57个、囊谦县34个、杂多县54个、治多县19个、曲麻莱县17个。具体招聘岗位见附表。
(二)招聘范围
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用人单位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
2、此次公开招聘面向全省的岗位须具有本省户籍(2013年12月31日前落户),还包括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或在本省服务的各类项目毕业生(不含特岗教师);面向本州及本县(市)的岗位须具有本州或本县满2年的户籍(即2012年8月30日前落户),还包括本州或本县生源、本州或本县服务的各类项目毕业生(不含特岗教师)。
3、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属于我省(或我州)安置、在我省(或我州)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相关学历可在学信网上查询到的)。
三、招聘条件
应试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备适应高海拔艰苦地区工作的身体素质。
4、年龄以招聘计划表所需资格条件栏中的规定为准。(考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如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应为1978年9月2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的报名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截止2014年8月31日前,已被各级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录用和聘用的人员(含特岗教师),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四、报名方式和时间、地点
此次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各县(市)人社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负责报名前资格初审和加分条件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程序
1、报名时间:2014年9 月 2 日—2014 年9月5日(四天)
2、报名地点:报考六县(市)面向全州和面向本县(市)职位的(见职位表)按户籍所在地到当地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报考州直各事业单位和报考面向全省职位的考生在玉树州人事考试中心或西宁报名点报名(西宁报名点地址:西宁市祁连路湟水河市场大门对面[居安宾馆]102室)。汇总时间定于2014年9月6日。各报名点务必于 9 月7日前将报名材料和加分证件原件及汇总表上报州人事考试中心(含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造成的后果由各报名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