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标准,择优聘用,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我市事业单位人才结构的改善和优化,努力建设一支素质较高、专业配套的事业单位人才队伍。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市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黄小平(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孝云(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李 宁(市政府办主任)
唐敏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欧明智(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刘运平(市纪委副书记)
吴少雄(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刘定翔(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沈春强(市财政局局长)
蔡吉林(市农业局局长)
王德民(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局长)
莫儒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任少波(市水务局局长)
陈儒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陈超武(市畜牧兽医局局长)
林觉明(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文 军(市纪检监察组组长)
唐跃成(市保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唐敏智兼任办公室主任,陈文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潘宜德、吴学科、潘国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吴小炜(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等为成员。
三、招聘名额
招聘名额78名(其中:在编在岗人员62名,合同制聘用人员16名)。其中:
(一)市槟榔产业局3名;
(二)市农业执法大队1名;
(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2名;
(四)市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1名;
(五)镇规划建设管理所12名;
(六)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3名;
(七)市动物卫生监督所2名;
(八)市小型水库管理办公室2名;
(九)市城市管理局4名;
(十)市矛盾大调解中心1名;
(十一)市安全生产执法大队5名;
(十二)市安监所工作人员13名;
(十三)市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13名;
(十四)市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16名(合同制聘用人员)。
具体招聘单位职位及人数见附件。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国家统一招收的全日制应往届大中专毕业生,或符合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2)年龄具体以岗位公布的年龄条件为准,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4年7月31日。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
(6)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要求。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劳动教养、刑事或治安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2)曾被开除处分的;
(3)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五、招聘方法和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择优聘用、签订合同的程序,进行公开招聘。
(一)公告。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海南日报、市电视台、万宁市政府网站等媒体上发布招聘启事。具体通告时间由领导小组确定。
(二)报名。
1.应聘人员可到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万宁市党政综合办公大楼三楼西侧)报名,并填写《海南省万宁市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同时提交3张2寸近期彩色正面免冠相片。
2.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毕业证书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未领取毕业证书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和就业推荐表报名。在职考生报名时须提交原单位同意调动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予报名。报名审核后留存复印件,原件退还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