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规定和工作需要,甘肃省省直121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58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3.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应聘人员年龄:博士研究生为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专科毕业生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应聘人员,执行与应聘岗位相符专业的年龄要求。201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报名。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2014年5月13日至5月22日每天8:30至18:00,报名人员可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提交报名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时,必须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在网上公布)和《2014年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具体专业岗位列表(第五期)》。
2.查询报名序号。报名人员在输入个人报名信息并保存后,系统会自动生成唯一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修改报名信息、查询审查结果和缴费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请务必牢记并注意保密。
3.资格初审。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公告要求和《2014年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具体专业岗位列表(第五期)》所要求的条件,对报名者提交的申请在两天内审查完毕。
4.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人员应于提交报名申请的两天后,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询本人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
5.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于2014年5月24日18:00前,每天8:30至18:00登录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考务费150元。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时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过本系统网站或电话通知。资格复审时,报名人员应根据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的要求,携带能反映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相关有效证件原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等)和2张1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证件照参加资格复审。尚未取得“毕业证”的毕业生凭所在院校证明进行资格复审;有工作单位的报名人员须持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名的证明进行资格复审。本人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要真实、准确。
四、准考证。准考证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印制、发放,领取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五、考试。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划定最低控制线,在笔试前书面通知应聘者,并报人社部门备案),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考题范围为招聘岗位必需的专业知识,各招聘单位笔试时间见《2014年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具体专业岗位列表(第五期)》,考试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是否面试由招聘单位决定,已在《2014年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具体专业岗位列表(第五期)》中明确。决定面试的,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其中,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专业岗位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人选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2∶1确定。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体检和考察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先体检后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人社部发〔2013〕58号)文件执行,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定的医院进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考生本人提出申请,按规定的时间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定的医院组织复查。原则上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