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陇南市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优化市直单位干部队伍结构,补充优秀骨干力量,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为部分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计划、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计划
本次公开选调涉及74个市直单位,共设置98个职位,计划选调172人(详见《2014年陇南市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范围
1、公文写作类、综合类职位: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医院及驻陇单位)在编在岗的正式干部(不含副科级及以上),符合本次公开选调资格条件和要求的均可报考。
2、专业技术类职位: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不含驻陇单位)在编在岗的正式干部(不含副科级及以上),符合本次公开选调资格条件和要求的均可报考。
(三)报考人员一般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实际工作和文字综合能力强,身体健康;
2、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特殊职位可放宽到大专学历;中小学教师应取得国民教育全日制相关学历,且具有教师资格证;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2年以上县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到2014年4月30日;
4、报考行政职位的,必须已登记为公务员;报考参公职位的,必须已登记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事业职位的,应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人员;
5、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6、符合选调单位具体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及任职回避有关规定。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党政纪处分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岗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内的;
5、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4日至2014年5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市直单位符合条件人员报考党群机关单位职位(职位代码:A101-A118,B101-B111)的到市委组织部干部二科报名,报考政府机关单位职位(职位代码:B201-B253,C201-C216)的分别到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报名;县乡单位符合条件人员报考党群机关单位职位(职位代码:A101-A118,B101-B111)的到各县(区)委组织部报名,报考政府机关单位职位(职位代码:B201-B253,C201-C216)的到各县(区)人社局报名。
3、报名要求:报名采取报考者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者须填写《2014年陇南市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2014年陇南市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花名册》(附件3) (并附电子版,可登录陇南党建网、陇南公众信息网下载),提供组织、人社部门及单位介绍信(需注明报考人员的出生年月、性别、学历及专业、政治面貌以及与报考职位有关的工作经历)、录用分配工作文件复印件(加注意见并盖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及电子版(JPG格式)。报考行政职位或参公职位的还须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组织人社部门公章。近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提供组织人社部门年度考核文件复印件或考核等次证明函件(加盖组织人社部门公章),报名结束后提供的年度考核文件不予认可。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步审查。报考者提供的有关材料要真实准确,通过资格初步审查的人员核发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选调资格。各公开选调职位资格初步审查合格人数与拟选调计划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等比例减少选调计划或在不改变考生报考意愿的情况下进行职位合并;取消的选调职位,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