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试(或实作)合格人员中由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加权合成总成绩,按考生合成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岗位数等额进入体检。
合成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考生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
面试(或实作)时,考生必须出具身份证原件接受证件复核,凡不能出示原件或复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六、体检及公示
面试、考核合格者,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即为拟招聘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在面试人员中依考试成绩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综合考核意见,再确定是否递补。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大理人事人才网、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招聘意见,报经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办理招聘审批手续。统招统分岗位按照综合成绩高低顺序在所有拟招聘岗位中进行择优选岗。
八、纪律要求
(一)考生要按统一要求认真填写《资格审查表》等相关表格,准确填写与本人联系的具体方式,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发出笔试、面试、体检及其他通知时,如考生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二)招聘工作成立由个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卫生局领导组成的领导组,负责组织领导招聘工作,同时成立由有关领导机关和部门人员组成的监督组,负责对招聘工作的监督;招考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招考条件、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出取消考试、招聘资格,并处以五年的禁考惩罚;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理州州卫生局、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县市卫生局联系。
该公告及此次招聘职位表可在www.dlrs.gov.cn、www.yndlhrss.gov.cn网站上查询。
联系电话:
0872-2316321(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872-2316480(大理州卫生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
0872-2428012、2428133(大理州纪委派出人事民政纪工委)
各招聘部门咨询电话:
大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868689
漾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524469
祥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132638
弥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160562
南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742910
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121524
云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522428
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520037
剑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521879
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127050
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121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