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2013年卫生系统考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转发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2006〕5号)及《大理州事业单位新补充工作人员实行统一考试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大政发〔2002〕36号)文件规定,为进一步解决基层医院、乡镇卫生院人员不足的实际情况,全面加强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满足我州基层卫生工作的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2013年全州卫生系统补充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05人。招聘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对象:大理州内户口或生源,除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以外,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中专毕业生。本科以上毕业生不限户口和生源地。
招聘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具有良好的品行。(三)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78年12月9日以后出生)。乡镇卫生院招录临床、影像、麻醉、检验等技术人员对具有执业资格(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年龄放宽到38周岁以内(1975年12月9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六)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七)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2009年以来被取消录用资格的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被认定在各级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的人员。
四、报名与报考资格审核
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报名时即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3年12月9日、10日。
报名地点:大理州卫生局一楼会议室(大理市龙山行政办公区,市内可乘坐11路、16路公共车至终点站下车)。
报名所需资料:报考者报名时要求携带《毕业证》原件、身份证、生源地(或户口)证明、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及近期免冠半寸照片2张。如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
报考费用:
根据大发改价管〔2011〕152号文件规定,每科收取笔试费用50元,进入面试人员每人收取50元面试费用。
五、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或实作)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12月21日上午。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于2013年12月18日至20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大理州卫生局领取《准考证》。
笔试范围:《专业知识》不限定具体教材及版本。
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指定或委托任何一家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
笔试加分:按照《**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下同)笔试总分加5分;对因公牺牲的人民**的子女,笔试总分加3分。报名人员的加分信息在资格复审时予以确认,届时如确认考生填报虚假信息,则处以5年禁考处罚。
(二)面试(或实作)和考核
1、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结束后,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笔试成绩总平均分的80%确定最低控制分数线。
2、确定面试人员。在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岗位数2:1确定每个岗位参加面试(或实作)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若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导致该岗位面试人数与招聘数不足2:1的,则从最低控制线以上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缺额数依次递补面试(自行放弃面试人员需向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书面说明)。
3、面试实施
考生面试(或实作)具体形式、内容由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县市卫生局确定并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