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四川阆中市招聘80名教师公告

2013-11-29 18:09:27阅读:0地区:四川电脑版

因工作需要,经阆中市委、市政府批准,同意阆中市城区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教师人员80名。现将招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聘单位及岗位数

1.招聘单位:阆中中学(含新老校区)、阆中东风中学、阆中师范、江南职中、滕王阁小学、城关公办幼儿园(含滕王阁幼儿园)。

2.招聘岗位及数量:考聘名额80名,其中:语文10名(其中小学3名),数学4名(其中小学2名),英语10名,政治3名,历史1名,地理1名,物理1名,化学2名,生物3名,心理学3名,教育学1名,音乐3名,舞蹈2名,体育7名,媒体数字1名,美术4名,通用计算机2名,旅游2名,电子技术1名,汽车维修实训员2名,土木工程1人,学前(幼儿)教育16名(其中幼儿教师15名)。

二、考聘范围、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思想素质好,口齿清楚,仪表端庄,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规定的各项条件,年龄30岁以下(198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研究生可适当放宽年龄);

2.在校或工作期间,政治思想表现好,没有不良反映和记录,学科成绩优秀,专业特长突出,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与报考岗位专业对口(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相关或相近);

3.报考普通高中教师和职业高中文化课教师的,必须是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2014年8月底前毕业生,下同),具有高中教师任职资格;报考职教艺体课教师,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职教专业课教师,原则上是具备职业高中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汽车维修专业可将学历放宽至专科及以上;报考小学教师、幼儿教师,必须是全日制专科及以上的毕业生,报考师范学校任教的学前教育幼儿教师,必须是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幼儿教师的专业要求,必须是学前教育(幼儿教育)或音乐、舞蹈、美术专业。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教师的。

三、考聘办法

(一)报名

1.信息发布时间:2013年11月27日。

2.发布网站:四川师范大学、西南大学、西华师范大学、四川音乐学院校园网及阆中人事人才网(www.lzrs.com)。

3.报名时间地点

(1)四川师范大学、西南大学、西华师范大学的报名时间分别与该校招生就就处咨询。招聘单位到时将派人员组织报名。

(2)其他院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按时到以上三所大学参加报名,或在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流动中心报名;小学教师和幼儿教师,在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流动中心报名(电话08176363600),时间为:2013年12月4日至2013年12月8日。

4.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者自备就业自荐书,持本人毕业证(或学生证、学校证明)、身份证、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底免冠1寸彩照1张。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加分条件的人员,在报名时提供服务地县(市、区)及县(市、区)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相关加分证明原件,在统分时按规定加分,报名时未提供者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二)考试

1.笔试和面试。

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成绩及分值(权重)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内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要求等相关基础知识)。

面试内容:文化课教师为讲课说课;职教专业、艺体和幼儿教师,以技能技巧考试为主。

 

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分岗位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2.考试时间、地点:2013年12月12日。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相关规定:由市纪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相关学校组成考聘领导小组,按照考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组织笔试和面试。硕士研究生、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可按照川人发(2006)9号等文件规定直接考核招聘。报考比例(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因人才缺乏,经考聘领导小组批准可放宽至2:1),达不到这一要求的,相应调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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