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下半年四川绵阳市教体局市直属学校招聘80人公告

2013-11-25 21:21:45阅读:0地区:四川电脑版

绵阳市教育体育局

2013年下半年市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公告

为改善和优化人员结构,按照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市直属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工作试行办法》,经批准,5所市直属中小学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80名教师和工作人员,其中:绵阳外国语学校17名、绵阳外国语实验学校21名、绵阳中学实验学校17名、南山中学实验学校19名、南山中学双语学校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my.scpta.gov.cn、绵阳教育体育网www.my-edu.net等网站发布)。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招聘。

(二)招聘对象:符合本公告和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包括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其中,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习形式限制;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招聘条件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学历:原则上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

5.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须取得相应学位。

6.年龄:原则上为3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普通班研究生学历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部门审批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3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

7.其他具体条件和岗位另有学历、年龄要求的见附件《招聘岗位表》。

8.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

9.工作经历不含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制时限内的实践、实习经历。

工作年限指周年,工作经历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30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尚在禁考期内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6.在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反公告规定不得报考市属事业单位尚在禁考期内的;

7.按照《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8.本市行政区划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限的在编人员,未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的。

三、组织领导和分工

市教体局负责招聘的组织领导,并负责资格审查、考试、体检等工作,招聘学校负责宣传报名、资格初审、政审考核等工作,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四、招聘方式

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招聘。考试方式按照招聘岗位分为两种:

(一)教师岗位。通过笔试和现代教育技术能力测试、试讲、综合面试等程序逐轮淘汰确定拟聘人员。

(二)非教师岗位。通过笔试和综合面试,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确定拟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采用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间为2013年11月22日至12月1日(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1日17:00)。报名地点为招聘单位。

报考人员现场报名需携带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和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种证书,包括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不含临时毕业证、学历证明等非正式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招聘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如单位要求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有教学和其他工作经历要求的,应提供能够证明本人从事工作及年限的有关材料);本市行政区划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限的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县市区或园区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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